李世民怒杀大法官,非常后悔,特此规定:以后死刑必须复奏5次

李世民怒杀大法官,非常后悔,特此规定:以后死刑必须复奏5次

党海生 2024-11-14 百科资讯 584 次浏览 0个评论

李世民怒杀大法官,非常后悔,特此规定:以后死刑必须复奏5次

标题: 李世民的遗憾与改正:从怒杀大法官到死刑复奏制度的诞生

内容

唐太宗李世民,中国历史上伟大的帝王之一,他的“贞观之治”为大唐的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。尽管他爱护百姓,重视农桑,是一位被后世尊为仁君的君主,但即便是他,也有失策之时。

贞观二年,李世民任命卢祖尚为交州刺史,卢祖尚因担心交州偏远,拒绝赴任。李世民多次劝说无果,最终一怒之下,将卢祖尚推出午门斩首。事后,李世民深感后悔,认识到即便是仁君,也难免有误判。

张蕴古,河南人,因擅长律法被李世民任命为大理寺丞,相当于现代的“大法官”。然而,在贞观五年,张蕴古在审理李好德“谋逆案”时,因李好德是其老乡,被举报徇私舞弊。最终,张蕴古被李世民愤怒地斩于东市。

李世民事后反思,深感自责。他认识到,即使身为皇帝,也有权力滥用和误判的可能。因此,他下令制定规定:今后死刑必须经过五次复奏,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误判。这一制度在贞观年间得到实施,使得被斩立决处死的犯人越来越少。

李世民之所以被视为仁君,不仅因为他爱护百姓,更因为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,并努力改正。他通过制定法律规定,限制皇权,确保司法公正,这体现了他的伟大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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